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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解读|英国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解析

赛博研究院 赛博研究院
2024-09-16
Tortoise Media于2023年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指数》显示,英国在人工智能投资、创新和应用水平位居第四,仅次于美国、中国和新加坡,而在2022年,英国排名第三。
本文将依据国际隐私专业人员协会(IAPP)的相关报告,主要从历史背景、非法律监管(软法)、法律治理体系(硬法)三个维度对英国的AI治理方略与体系进行概述与解析。

一、历史背景

英国是一个在人工智能发展史中有着浓墨重彩一笔的国家:英国数学家艾达·洛夫莱斯和计算机科学家艾伦·图灵被广泛认为是AI发展的先驱剑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等科研院所是全球知名AI研究中心;DeepMindGraphcoreAI创企都诞生于这里。

2021年9月,英国政府发布《国家AI战略》,这份文件公布了一项为期十年的计划,旨在使英国成为全球AI超级大国。该计划为是否以及如何监管AI奠定了基础,并强调虽然AI目前并非完全不受监管,但现有的法律已经涵盖了AI的部分应用领域。

英国国内自2018年以来的主流观点认为实施“全面的AI特定法规”是不合适的,而英国脱离欧盟导致即将生效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并不直接适用于英国。这导致英国必须进一步独立探索AI是否、为什么以及如何需要进行进一针对性监管。

二、非法律监管(软法)

英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AI的立法,英国政府将其重点放在软法(Soft Law)倡议上,例如跨部门的监管指南,采用渐进的、促进创新的方式来进行AI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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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监管白皮书及咨询回应

2023年3月,英国政府发布了《促进创新的AI监管方法白皮书》并进行征求意见,提出了未来监管的政策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书中并未定义AI或AI系统,而是解释这些概念的特征在于适应性和自主性。白皮书还描述了英国的AI监管框架应基于以下五个跨部门的非强制性原则:安全性和稳健性;透明性和可解释性;公平性;责任性;可矫正性

此外,白皮书并未提议设立新的AI监管机构,而是主张赋予现有监管机构更多权力

2024年2月,英国政府发布了对白皮书意见的回应,基本上确认了先前的建议。回应中指出,未来的立法可能会“解决潜在的AI相关危害,确保公共安全,并让我们实现技术带来的变革性机会”。不过,政府只会在“确信这是正确的事情”时才会立法。

02
英国监管机构指南


 数据保护:2023年3月,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更新了《AI与数据保护指南》。2024年1月,ICO还启动了一项关于生成式AI与数据保护的咨询系列,预计于4月12日结束。

 竞争与市场:2023年9月,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发布了《AI基础模型初步报告》。

 药品和医疗保健:2023年10月,药品和医疗保健产品监管机构(MHRA)发布了更新的《软件和AI作为医疗设备指南》。

 其他:天然气和电力市场办公室与民航局正在制定AI战略,预计在2024年晚些时候发布。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平等与人权委员会、通信办公室和金融行为监管局也将在适当时候发布各自领域的AI使用指南。

如上所述,英国监管机构已经积极准备或发布了与其自身行业相关的指南。此外,还开展了一些跨职能的AI问题工作,例如数字监管合作论坛(DRCF),其成员包括ICO、CMA、Ofcom和FCA,负责加强跨部门在线问题上加强监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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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英国政府/议会倡议


英国政府在AI安全方面的政策重点通过以下两个举措得以体现:

 国际AI安全峰会:2023年11月,英国在布莱切利公园组织了首次国际AI安全峰会,汇集了来自行业、政策、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的代表。峰会达成了《布莱切利宣言》,倡导国际合作以安全地开发前沿AI技术,宣言由包括中国、欧盟、英国和美国在内的2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

 AI安全研究所:该研究所主要由技术专家组成,使命是“减少AI快速和意外进展给英国和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研究所旨在通过发展社会技术基础设施来了解高级AI的风险并促进其治理。

三、法律治理体系(硬法)
英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人工智能(AI)的法律框架然而,AI的应用涉及多个现有法律领域的监管,这些法律覆盖了数据保护、知识产权、在线安全、就业和消费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数据保护

在数据保护方面,英国的法律体系包括《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2018年数据保护法》和《2003年隐私和电子通信(欧盟指令)条例》(SI 2003/2426),还在拟议中的法案有《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此外,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EU GDPR)具有域外效力,可能适用于处理涉及欧盟个人数据的英国实体。

 知识产权

在英国,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注册和未注册的商标、专利、注册和未注册的设计、版权以及商业秘密。英国的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包括《1977年专利法》、《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和《1994年商标法》。

版权问题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因为训练数据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例如书籍、新闻、学术文章、网页、照片或绘画,而人工智能系统本身可能会创作出可能受到版权保护的作品。

 在线安全

2023年10月,《在线安全法》正式生效。该法旨在解决两个基本问题:应对非法和有害的在线内容以及保护儿童的在线安全。它通过对广泛的在线实体(如社交媒体网络、搜索引擎、视频共享平台和市场或列表提供者)施加名为“关爱义务”的渐进式义务来实现这一目标。

《在线安全法》的实质性义务尚待二级立法、咨询和监管行为准则的发布,因此尚未生效。尽管如此,该法律规定了广泛的要求,这些要求将影响人工智能系统,例如监控和删除可能是非法或有害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就业

就业方面,《2010年平等法》禁止雇主基于任何受保护特征(如年龄、残疾、种族或性别)进行歧视。由于其训练数据的性质和其他因素,除非采取缓解措施,否则某些人工智能系统可能会表现出偏见。因此,使用这些系统进行招聘决策或绩效管理可能会引发英国就业法的合规问题。

 消费者保护

消费者保护方面,英国有《2015年消费者权益法》和《2008年消费者保护不公平交易条例》(SI 2008/1277)。这些法律与许多人工智能的使用案例相互作用,例如聊天机器人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或指导,或者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关于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合同条款。

来源|IAPP官网

编译|尚健

审核|张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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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赛博网络安全产业创新研究院(简称赛博研究院),是上海市级民办非企业机构,成立至今,赛博研究院秉持战略、管理和技术的综合服务模式、致力于成为面向数字经济时代的战略科技智库、服务数据要素市场的专业咨询机构和汇聚数智安全技术的协同创新平台。赛博研究院立足上海服务全国,是包括上海市委网信办、上海市通管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数据局等单位的专业支撑机构,同时承担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上海“浦江护航”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上海数据安全协同创新实验室发起单位等重要功能,并组织“浦江护航”数据安全上海论坛、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安全高端对话等一系列重要专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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